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乐民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5-11 18:08     浏览:505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4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乐民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绍琳就即将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县委巡察办主任林传怀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乐民镇党委书记刘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吴泰海、何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乐民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委管理干部等出席会议;乐民镇政府干部职工、镇直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金康村、西角村、白石村、山鸡村全体村干部,其他村(社区)支书以及近三年退休的县委管理干部列席会议。

张绍琳指出,一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从严治党开展巡察。二要强化政治担当,遵守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林传怀强调,乐民镇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把握政治巡察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

刘晋表示,乐民镇党委要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一次重要检验。全镇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配合、全力服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从镇三套领导班子做起,把接受巡察监督过程作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乐民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6月23日。设立专门值班手机电话:1780777086,专门邮政信箱:浦北县乐民镇青龙街46号邮政05-7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535300)。每天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5月1日后为15:00—18:00),同时在乐民镇政府和下属单位办公区、生活区等位置设置巡察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县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