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课堂” 警示教育“零距离” ——钦州市160名领导干部到浦北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6-01 10:48     来源:浦北县纪委    浏览:4428    

庭审现场

5月30日上午,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课正在进行着。

当天,浦北法院对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原局长宁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原副局长杨某某、原综合股股长孙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钦州市纪委组织各县(区)分管财政、扶贫工作的相关领导、纪委领导、扶贫领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浦北县各镇(街道)财政所负责人等共160人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称:2013年6月20日,被告人宁某某、杨某某、孙某某分别利用职务之便,超越职权,违规审核审批同意用钦北区财政局国土资金代广西钦州某公司支付巨额契税、印花税。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宁某某、孙某某在明知上述公司尚未缴清宗地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违规指示下属虚开巨额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供该公司办理上述三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2010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指使钦北区财政局出纳禤某某、钦州市某汽车维修服务部会计秦某某(两人均另案处理)以虚开发票及加大发票金额的方式,套取钦北区财政局巨额公款供其个人使用。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宁某某在担任钦北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建、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案发后,被告人宁某某退缴涉案款共611.5万元。

庭审中,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整个庭审持续近5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案件择日进行宣判。

“一次亲身体验胜过千万次说教”,通过变庭审为普法“课堂”,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及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何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