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洁过节成为生活常态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2-13 09:5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4485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是全家团聚、走亲访友、加深情感交流、享受天伦之乐的一个重要节日。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交流感情常见的方式是觥筹交错、礼尚往来。但春节也是“四风”问题最容易反弹的“节点”,成为诱发腐败多发高发的时间点,不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是在传统佳节这个重要节点上把持不住、摔了跟头。社会上流传一句简单而深刻俗语,叫“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春节也就成了检验党员干部能否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起诱惑的试金石

  从纪检监察机关过去查办的案件看,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更是节日“易发症”。一些腐败分子受贿的时间,很多集中在传统节日期间。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政治思想容易松懈,纪律意识容易淡化。在节日中摆不脱你来我往的人情羁绊,顶不住形形色色的各种“围猎”,一步一步走向深渊。譬如,来宾市所通报的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钟耀球,武宣县原副县长陈代华,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来宾市水投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国旺等,他们大都是在节日里收受所谓“人情”礼金礼品,从小到大,从少到多,最终沦为桎梏加身的犯罪分子,确实值得人们深思。

  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中有一个故事。宋朝时,张乖崖在崇阳县担任县令。有一天,他看到一个管理县行钱库的小吏慌慌张张地从钱库中走出来,结果,在库吏的头巾里搜到一枚铜钱。张乖崖拿起朱笔,当即宣判其死刑说:“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张乖崖的判决不无道理,对我们很有启示,那就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春节收受些许“人情”也许属于“恶小”,“不足挂齿”、不必太计较。但习惯了心理上的不以为然,违纪走出第一步,日后行贿人成千上万地送自然也会来者不拒,直到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方后悔莫及。

  元朝念常编撰的《佛祖通载》有言: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党员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要常思廉洁之意,不忘自律之心。在礼尚往来中把握好尺度,不行贪腐之举,不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让干净清爽、廉洁过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生活常态。(来宾市纪委监委 黄任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