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个四”工作法 给力案件检查工作

    【打印正文】 日期:2013-12-15 20:28     来源:未知    作者:张志斌    浏览:5633    
        我县通过突出重点、拓宽案源、创建机制,有力推进案件检查工作。
  突出四项重点。一是突出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作风案件,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二是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违规操作涉农资金的腐败案件,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是突出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案件,着力营造清风正气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是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身上的违纪案件,着力提高反腐败的社会效果。
  拓宽四类案源。一是深入开展“四访”(定期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约访)活动,主动出击,从信访举报中中“访”出线索;二是深入开展“五保工程”“六安工程”监督检查,留意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从执法检查中“察”出线索;三是实行对涉腐舆情的24小时全天候监测,配置监测软件,落实专人负责,从网络监测中“盯”出线索;四是加强对案情的分析研判,发现疑点、共性,挖出案中案,从案件检查中“嗅”出线索。
  创建四力机制。一是内部聚力机制,建立案件、信访、执法、纠风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集中查办复杂案件。二是外部扩力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每季度定期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会,加强案件研讨,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向下给力机制,将39个县直单位、16个镇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组,实行领导联系,业务室包组,加强指导,协调力量突破疑难案件。四是向上借力机制。不定期向市纪委汇报案件检查工作,争取市纪委的支持,及时化解查办案件遇到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