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多擎驱动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打印正文】 日期:2020-04-16 08:07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陆建存    浏览:4278    

2017年4月启动首轮巡察至今,浦北县委始终绷紧弦、拉满弓、铆足劲,全力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已顺利开展六轮巡察,完成对14个镇(街道)、49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覆盖率达73.3%,巡察发现问题1284个,完成整改1114个;完成对195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覆盖率达71.2%,发现问题1448个,完成整改1442个。

绷紧“思想弦”,书记带头履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县委书记挂帅出征,在谋划部署、组织协调、成果运用和责任督促等方面负总责、亲自抓、督促改。共主持召开40次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和部署巡察工作;召开6次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点评;召开3次全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巡察情况、点名道姓通报巡察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带头参加巡察动员会、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拉满“行动弓”,持续有力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在钦州市率先确定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将县委巡察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并设立4个县委巡察组。将巡察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划拨140多万元巡察工作经费,2019年专门划拨50万元用作巡察人才库培训经费。配备配齐巡察机构办公设备,优化办公环境。选优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并坚持“选优育强、动态严管、授权使用”原则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储备专兼结合的巡察“人才库”215人。出台《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办法》,签订《保密承诺书》,为巡察干部定标线、设底线、划红线。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出台《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22份制度性文件,推动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

铆足“整改”,坚持创新实践提升监督质效。将整改环节前移,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巡察案例展,促使各单位对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推动被巡察单位的共性问题在巡察组进驻前得到整改解决。积极实践“巡镇延村”模式,探索创新管用的“联镇巡村”“巡镇包村”模式。推行平台在一线搭建、问题在一线发现、整改在一线联动的“一线巡察法”,着力解决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出台《巡察整改“书记面对面谈心谈话”制度》,由县委书记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要求、明责任、传压力、促整改。同时,通过“四查两报”倒逼整改责任压落实。开展巡察组专项督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日常督查,巡察办不定期督查、常态回访督查50多次,将督查检查汇总后专题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全县通报,倒逼各级党组织扛起整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