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节前走访敲警钟

    【打印正文】 日期:2016-01-03 20:31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一峰    浏览:4094    

  12月29日至30日,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走访自治区民委机关各处室、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教育。

  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长班美月要求坚决学习贯彻《准则》《条例》。2016年1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执纪将越来越严,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教育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严明纪律廉洁过节。要按照自治区纪委通知要求,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特别要注意,不要接受公款宴请,不要酗酒闹事,注意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