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小江镇卫生医疗机构违规审核报销新农合基金问题

    【打印正文】 日期:2016-06-20 17:01     来源:本站    作者:浦北县纪委    浏览:4836    

 

 在全县新农合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为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现将案例通报如下: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浦北县小江中心卫生院通过对住院患者多收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套餐检查费、无检测无治疗收费等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共368867.4元此外,小江镇各村定点卫生室村医通过虚开、分解处方等手段向小江镇中心卫生院、小江镇合管站报送材料套取新农合基金共451482。在全县新农合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小江镇中心卫生院将套取的新农合基金和追回村医的违规资金共820349.4元,上缴县财政局资金往来账户。小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冯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副院长吴文佑、曾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小江合管站站长杨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以上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县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