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用好身边活教材 做实做细警示教育

    【打印正文】 日期:2022-11-28 09:3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1185    

“没想到身边人变‘案中人’,这比以往参加任何警示教育都更让人震撼。”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吾隘镇政府原项目办副主任罗某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案在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结合罗某某案发的岗位特点,组织级别相近、岗位职责相似的2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到庭审现场接受“零距离”“全景式”警示教育,把处分通报“一张纸”变成庭审现场“一堂课”,让党员干部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真正做到反躬自省、警钟长鸣。

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方式。广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以案促改“六个一”(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和“三书一报告”(由留置人员撰写整改建议书、廉洁忠告书、个人忏悔书,由办案人员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制度,用足用好案件“活教材”,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推动各市县和区直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编印忏悔录、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可比性、警示性强的特点,选取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精准施教,变“千人一面”为“对症下药”,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时效性。对有关典型案件,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案件特点及成因。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接受警示教育。编发《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广西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恪守廉洁底线。

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既精准施教,又注重方式方法。百色市纪委监委聚焦“同级同类”标准,选取契合教育对象身份的案例资源精准施教,实现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今年7月,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运用好查办的该市拘留所原一级警员韦某严重违纪违法案,督促市公安局组织警保、审计、科信、拘留所等部门全体警务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警务人员提升廉洁意识、纪法意识,同时强化类案分析,查找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推动案发单位或系统、领域举一反三、同病共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开展警示教育,要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告诫。贺州市纪委监委选取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读本,通过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和政治家访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常态化。南宁市纪委监委推行干部监督“十个暖心谈”党支部书记一月一次谈心谈话,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后,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既传递闻案自省、履职尽责的压力,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柳州市融水县纪委监委把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展融入日常,通过走进各机关单位和乡镇村屯巡回展出查处的本土案例“活教材”,变“请进来”的教育形式为“走出去”“送上门”的巡回展方式,让警示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