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北县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打印正文】 日期:2017-03-24 10:26     来源:本站    作者:浦北县纪委    浏览:493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浦北县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其中纪律检查的职能主要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能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县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7个职能室和1个事业单位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浦北县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4名。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678595.46元,同比增加451295.46元,增长14.0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8595.46元,同比增加451295.46元,增长14.01%。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678595.46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595.4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56%,同比增加450295.46元,增长21.21%;项目支出112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44%,同比增加16000元,增长1.4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056904元,占支出总预算  83.11%,同比增加333004元,增长12.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3096.10元,占支出总预算9.05%,同比增加40396.10元,增长13.8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30625.92元,占支出总预算3.55%,同比增加7725.92元,增长6.29%。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7969.44元,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增加10169.44元,增长11.58%。

5)教育支出预算6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63%。

2016年教育支出未单独列专门科目,全部在单位主科目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58595.4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55%,同比增加450295.46元,增长21.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96546.0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94%,同比增加217546.02元,增长11.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40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3%,同比增加217180元,增长147.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969.4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83%,同比增加569.44元,增长0.5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12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44%,同比增加16000元,增长1.4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6000元,增长1.45%。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78595.4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58595.46元,项目支出预算112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04190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904元,项目支出1045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15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委局机关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培训支出6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学习经费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564.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6531.3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6.行政单位医疗130625.9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97969.4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局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476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7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000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760元,与2016年预算124760元减少15000元,下降12.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476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75000元,与2016年预算90000元减少15000元,下降16.6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75000元,与2016年预算90000元减少15000元,下降16.67%。主要是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的构成。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构成,其中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041904基本支出1996904元,项目支出1045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6年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浦财通〔2016〕16号)要求,将1个项目(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预算绩效考核范围,项目经费预算100000元。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