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4-12 11:28     来源:钦州纪检监察网    浏览:13227    

    2023年清明、“三月三”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钦南区沙埠中学和钦南区教育局项目办有关人员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21年,钦南区沙埠中学校长梁立玘及担任该校足球场维修改造项目验收组成员的副校长黄亚东、陈家智以及钦南区教育局项目办主任袁有辉、副主任黄永光等人,在项目验收期间,接受承建项目某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验收组人员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22年11月,梁立玘、黄亚东、陈家智、袁有辉、黄永光等人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主要负责人龙飞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时任钦北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站站长龙飞江,违规收受广西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负责人庞某某送给的礼金2000元和价值500元的香猪。2022年8月,龙飞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2起典型问题,主要是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节点”亦是“考点”,清明、“三月三”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方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