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乐民镇党委及所辖13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5-12 16:28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214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55日上午,十委第巡察三巡察巡察乐民镇党委及所辖13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家波主持召开与乐民镇党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梁惠仁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配合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家波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乐民镇党委书记戴宗局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乐民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乐民镇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近三年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梁惠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的重要要求,为新时代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乐民镇党委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监督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梁惠仁强调,巡察组受县委委派,肩负着县委的信任和重托,代表着县委的权威。乐民镇党委要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支持县委巡察组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和促进,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一次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扛起政治责任,正确对待、坚决支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配合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认真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同时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监督,共同圆满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陈家波强调,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新定位新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整改责任和实际成效等方面情况,为浦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戴宗局表示,乐民镇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改进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务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巡察时间为3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7807770869,邮政信箱:浦北县乐民镇A164信箱(地址:乐民镇胜利街18号),邮编535313,同时在乐民镇政府大门口左侧和乐民镇所辖13个村(社区)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810日。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乐民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