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灵敏在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强调

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6-15 09:1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丽    浏览:806    

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6月9日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要旗帜鲜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地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坚守人民立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必然要求,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坚韧执着的定力,一以贯之的干劲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的立场,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惩治潜藏在民生领域的“蝇贪”、“蚁腐”,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信任感。要勇于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沉下身子为群众服务,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重点,靶向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地,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深化“抓书记、书记抓”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压实监管责任,督促新老驻村干部做好工作交接和“传帮带”压实工作队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系统谋划、优化配置推动产业发展,坚决纠治玩忽职守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问题推动为民服务,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推动为基层减负;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纠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实不力突出问题,要督促稳定完善帮扶政策、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跟进重点区域后续管护、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抓紧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措施;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守住耕地红线,纠治落实重大战略部署变形走样突出问题,要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从严从重惩处国有粮仓“硕鼠”,聚焦耕地保护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耕地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彻查领导干部占耕地建房问题;围绕资金使用管理,纠治贪占挪用、效益低下、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要持续推进“一卡通”规范管理,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监督,推进健全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国家投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到为民办实事上;围绕项目优质廉洁建设,纠治盲目决策、谋私贪腐、闲置荒废等突出问题,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的监督,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围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纠治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水平不高、融合不够等突出问题,要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平安乡村建设,不断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专班专抓、协调联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信息调度、研判指导等机制,实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要坚持严的基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查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贪污侵占、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以及利用项目建设搞权钱交易等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系统施治,实行“全周期管理”,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推动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完善“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抓专班、专班抓”等工作机制,紧跟时代发展,大胆推进实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让监督利剑始终高悬,监督实效更加彰显。

 会议还通报了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