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推进专项整治 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6-26 08:3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相钫    浏览:2902    

日前,已退休4年多的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主任科员邓某某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

“自从收受了工程老板黄某某送的好处费之后,我整天忧心忡忡,提心吊胆过日子,精神上受尽煎熬,吃不香,睡不好......”邓某某深刻检讨,对其在担任浦北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在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3次收受他人钱款的行为悔恨万分。

工程建设涉及面广、环节多、资金多、利益链较长、审批权力集中,往往是违纪违法的“重灾区”。浦北县纪委监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各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盯住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建设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

为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采取“室组地”“大兵团作战”“小分队行动”等方式,整合力量、精准发现问题、提升办案质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审计机关移交,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动态清零。目前,共清仓起底问题线索39条,收到问题线索4条,立案6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对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工程既要建起来,又要严防干部倒下去。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严格对照整治重点所列的“个人专断定调子”“明来暗往铺路子”等“八种情形”抓好自查自纠,落实“三谈一访”措施,收集和建立工程项目台账;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工程项目领域问题线索,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大数据系统,开展对比分析,深入排查同一领域、同一系统、同一单位、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打分倾向度异常的评审专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浦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工程项目查处的典型案例所暴露出来的漏洞和风险点,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