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打印正文】 日期:2024-04-03 08:17     来源:浦北县纪委监委    浏览:670    

2024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传统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警醒,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副股长甘明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问题。2019年至2021年,甘明在担任浦北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期间,多次收受浦北县辖区内石场、砖厂老板薛某某等多名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月饼、茶叶、白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5300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甘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9月,甘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强调,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知敬畏、不知收敛,顶风违纪。同时,也反映出滋生四风问题土壤仍然存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仍禁而未绝,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全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针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节日特点和本单位本地区四风问题突出表现,严格监督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清廉过节、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转作风,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