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打印正文】 日期:2024-10-22 20:55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558    

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蓝大煌插手民生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问题。2000年至2018年,蓝大煌利用担任大新县副县长、江州区委书记、扶绥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承揽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巨额好处费。蓝大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蓝大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百色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王世凡帮助他人承揽耕地提质改造等项目、收受好处费问题。2015年至2022年,王世凡利用担任百色市右江区副区长,凌云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承揽耕地提质改造、乡村风貌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建设、扶贫产业硬化路等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巨额好处费。王世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王世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黎明强插手医疗设备和疫苗采购、收受好处费问题。2005年至2021年,黎明强利用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承揽实验室设备采购、医疗试剂和耗材采购、疫苗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好处费。2024年8月,黎明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来宾市忻城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朗忠彬插手乡村振兴项目、收受好处费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朗忠彬利用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承揽农村屯级道路硬化、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乡村振兴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巨额好处费。2024年9月,朗忠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防城港市上思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杞雪插手水利和住建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24年,梁杞雪利用担任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承揽水厂净化工程、河段整治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以及在容积率调整、房地产项目审批、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好处费。2024年6月,梁杞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桂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七星第二责任区刑侦大队大队长石树明以案谋私、收受好处费问题。2020年至2024年,石树明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职务侵占、诈骗等案件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或索要巨额好处费。石树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石树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石头埠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乃景帮助他人侵吞集体征收补偿款、收受好处费问题。2018年至2024年,李乃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违规以社区居委会名义签订260余亩集体虾塘租赁合同,并虚构事实、编造材料,帮助承租方骗取虾塘征收补偿费,收受巨额好处费。2024年8月,李乃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罢免居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7起典型案例,有的在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侵占群众利益,有的大肆插手项目收受好处,有的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这些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始终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自觉为民办实事、谋幸福。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坚持系统施治,切实解决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督促各级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狠抓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