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五轮、县(区)党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9-21 17:31     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797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五轮、县(区)党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于2018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进驻市、县(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常态化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开展监督,深入检查“两个维护”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组(党委)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围绕组织建设开展监督,深入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质量情况、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选人用人方面情况;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深入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扶贫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深入检查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部门单位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干部作风情况、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聚焦扫黑除恶问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监督,深入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履职尽责情况。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11月1日后下午为14:30—17:3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市委、县(区)党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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