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浦北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9-26 16:44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744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按照县委同意,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组于2018919日至1130日进驻,对寨圩镇、张黄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工商局、县政务办、县统计局、县招商局、县司法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法制办、县地震局、县工商联、县档案局等单位开展巡察。

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足、政治生态不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政治价值取向不正等问题,以及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情况。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开展监督;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围绕组织建设开展监督;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扶贫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聚焦扫黑除恶问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监督;对自治区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行政村(社区)的巡察监督,重点是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111日后下午2:30-5:3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县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负责巡察单位

巡察组负责人

举报电话

信箱

第一巡察组

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

  长:胡毅炜

副组长:李 

        宁秋冬

17807770802

浦北县投资大厦A058信箱

第二巡察组

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政务办、县地震局

  长:黄恩琨

副组长:全 

        张小雪

17807770835

浦北县投资大厦A058信箱

 

第三巡察组

寨圩镇(含歌棉村、大江口村)

  长:陈家波

副组长:梁承南

       

17807770869

浦北县寨圩镇A059信箱

县审计局、县旅游局、县工商联

浦北县投资大厦A058信箱

第四巡察组

张黄镇(含福山村、山埇村)

  长:张绍琳

副组长:高春盛

        韦力戈

18278786158

浦北县张黄镇A0510信箱

县文体广电局、    县招商局、县档案局

浦北县投资大厦A058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