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正文】 日期:2018-11-30 16:00     来源:浦北县纪委    浏览:4357    


大成镇罗城村党支部书记何权、村委会主任黄烈辉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4月至2018年6月,何权、黄烈辉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没有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补助对象,导致多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中部分家庭成员未能享受低保待遇。2018年9月,何权、黄烈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黄镇米埠村委会主任潘光茂在落实低保政策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2月,米埠村委簕竹坝村村民吴兴旺户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5人。吴兴旺夫妇在家种植经济作物,年均收入达到10000元,其长女和儿子先后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均有固定工资收入。2016年6月,吴兴旺向村委申请其户5人的农村低保。潘光茂作为联系该村的村干部,在没有认真入户调查的情况下,认为该户已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便为吴兴旺户5人办理农村低保,致使吴兴旺户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13550元。2018年7月,潘光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

北通镇楠垌村委会文书米开枝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6年5月,米开枝隐瞒以其本人名义在浦北县城购买有一套商品房的事实,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获得批准并领取补助款1.6万元。2018年8月,米开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缴。

安石镇坡村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陈小华违规收受危改户款物问题。2016年,陈小华在担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时,帮助村民谢日礼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违规收受谢日礼送的红包1000元和玉溪牌香烟一条(折款200元)。2018年4月,陈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第一小学教师陆婷、北通镇博学小学教师吴怡青虚报套取强农惠农就业培训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在报名培训机动车驾驶证学习考试中,陆婷、吴怡青明知自己是公职人员,不符合申请培训补贴条件,仍以虚假身份填写材料申请培训补贴,各虚报套取强农惠农就业培训财政补贴资金1200元。2018年11月,陆婷、吴怡青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