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成为副处,40岁锒铛入狱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5-17 09: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4937    

“法庭宣判,被告人任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8万元……”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刚过40岁的任广被判入狱。一名32岁就成为副处级干部,37岁就担任镇长的年轻干部,本应该是前途无量,为何锒铛入狱?

事情要从2004年说起。这一年,任广还只是一个参加工作5年的普通干部,与商人陈某结识了。2010年,三十刚出头的任广,在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下成了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副镇长一职。从此,陈某与任广的交往变得紧密起来。到了2014年中旬,两家人甚至决定一起购买住房,由任广出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打招呼,每平方米优惠1000多元。就这样,两家人买下门对门的房子,做起了邻居。

2015年,任广找人对两套房子中间的公共区域进行装修,花费了5万元,而陈某却事先慷慨地打了7万元给任广。本应平摊的花销和结余共计4.5万元,任广收入了自己囊中。此外,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广与陈某多次一起聚餐、赴外地旅游,任广还将自己购买的车辆挂靠到了陈某公司名下,骗取国家车辆退税并收受陈某公司车辆固定资产折旧返还共计7万余元。

“自己身边的‘兄弟’越来越多,八小时外的‘生活’也越来越精彩,慢慢地沉迷于‘酒局’‘牌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手中权力成了商人们谋求私利的工具,自己成了被‘围猎’对象而不自知。”任广在忏悔书中写道。看着身边的“兄弟”开好车、住豪宅,出入高档会所,任广的原则和理智被打败了,贪欲渐渐占据上风。2014年底到2017年11月,任广在春节、端午、中秋节前后,共计收受他人购物卡、烟票、水果卡等26次,对于收到的礼券礼卡除了自己使用外,任广还叫陈某及陈某妻子处理变现,金额共计8.4万余元。此外,他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搞腐败,先后收受10人贿赂77.5万元、美金5000元。

“想着自己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处级干部,这其中倾注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栽培,同志们的信任,家人的付出……而如今,我成了阶下囚,心中无时无刻不充满愧疚和悔恨。”任广潸然泪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以他为鉴,不要迷失自我,忘记初心,否则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且欠下无法偿还的亲情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