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三抓”切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

    【打印正文】 日期:2019-12-11 12:03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林传怀    浏览:5095    

自按照中央部署县级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浦北县坚持把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县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通过“书记抓”,高位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至目前,共开展六轮巡察和三轮村级巡察,巡察14个镇(街道)和60个单位,覆盖率达70.93%;巡察192个村(社区),覆盖率达71.2%。

一抓责任落实强推动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巡察工作的统筹部署、全面推进。共召开35次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审议、部署巡察工作,召开5次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以县委书记、组长来带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认真履行责任,积极推动巡察工作,每轮巡察都分头参加巡察动员会、反馈会,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出席巡察反馈会,向镇党委和村支部提出整改要求。以县委的强力推动该县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队伍建设强保障。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市率先确定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县委巡察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核定行政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2名;设立4个巡察组,每组核定行政编制2名,巡察组长明确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组长和巡察专员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目前已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配备4名组长,2名副组长和3名巡察专员。精挑严选137名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并以领导小组文件形式下发。县委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每年划拨140多万元用于县委巡察和村级巡察工作经费,今年专门划拨50万元用作巡察人才库培训经费,并配置良好的办公条件。每轮巡察都在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集中到县内外开展形式丰富的党组织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巡察业务同步开展,实现党员无缝隙管理。

三抓警示教育强震摄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组织召开全县性警示教育会议3次,总结归纳每轮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通报,在会上将巡察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爆光。举办巡察案例展览2次,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观接受教育。运用前五轮巡察工作成效,以案为鉴、以事为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县各单位对照通报的突出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巡后狠改的工作氛围。前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131个,完成整改886个,完成78.3%;巡察村(社区)共发现问题1448个,完成整改1228个,完成84.8%;问题线索254条,已转立案74件,查处73人,问责287人,调整单位主要领导13人,建章立制295项。充分体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摄,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