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4起发生在扶贫领域中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正文】 日期:2016-10-14 15:56     来源:本站    作者:浦北县纪委    浏览:4861    

   我县认真落实全区、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浦北县江城街道梅江村委会主任、文书刘学权在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问题。刘学权没有根据其父亲刘家生与姐夫何凤和生活水平逐年提升的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44584元。在协助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刘学权在明知其姐夫何凤和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仍为其申办,致使其获得补助款20200元。20132015年期间,刘学权在本村危改户建房验收过程中收受部分危改户红包或好处费合计7300元。刘学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官垌镇甜竹村党支部书记冯远荣在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没有及时停办已故亲属的低保问题。20155月,冯远荣明知其作为低保对象的岳母郭慧祯因病去世,却没有及时要求负责低保材料报送工作的人员将郭慧祯去世的情况如实报告镇民政办,导致郭慧祯在已故的情况下仍享受低保待遇,其行为构成违反群众纪律的错误。冯远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龙门镇平黄村委委员、治保主任黎基伟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3年,黎基伟在明知自己家人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下,仍以其妻子周祖清的名义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补助,致使其一家五口领取低保金直至201511月,其行为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黎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龙门镇平江村委文书黄俊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2013年,黄俊在明知本村龙云高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下仍为其办理,致使其获得低保补助至201511月,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黄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说明当前基层在落实扶贫政策中仍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