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患上“贪欲病”的医院院长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2-23 09:4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廖永松 李宝    浏览:9917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谭仁林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于202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消息传出,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谭仁林是医疗领域优秀专业人才,是富有亲和力的医院院长,是家族中引以为荣的佼佼者,更是女儿眼中的“偶像”。


当犯罪事实大白于天下,大家才知道,这个院长早已身患“贪腐病”,而且“病”入膏肓。


信念动摇,染上“贪腐之病”


“在各种诱惑面前,自己理想信念动摇了。我退掉了几次药品回扣费,但在贪欲心魔推动下,最终还是收下了……”谭仁林在忏悔中说道。


谭仁林曾是思想上进、努力奋斗、刻苦钻研的优秀人才,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从一名普通医生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自担任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外一科主任后,他开始与一些药品、医疗耗材及设备采购商接触。


2008年,在一次骨科耗材采购中,谭仁林推荐的供应商得到医院领导认可。为感谢谭仁林的关照,该供应商送给他好处费5000元,在收下这笔好处费后,他就开始染上了“贪腐病”。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谭仁林最终觉得收取的好处费都是理所当然的,于是便来者不拒,照单全收。他甚至认为,比起每个月领到的微薄薪水,好处费和回扣来得更容易、更具吸引力。


由风及腐,开始心身俱忘


随着职位的升迁,身在权力中心的谭仁林,自然成为各方争相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在频繁接受老板和供应商的宴请、娱乐活动后,他慢慢“适应”了这些吃喝玩乐活动,甚至最后收钱、喝酒、约会,成为了他八小时以外的三大爱好。


谭仁林沉迷在莺歌燕舞、纸醉金迷的温柔乡中,工作成了他走过场的形式。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个拥有干部职工1500多人的大医院,作为一院之长的谭仁林却是个“逍遥王”,几乎不管事务。


为了隐藏自己的道德作风问题,他在工作、生活中一直扮演着两个角色:一方面在同事、朋友面前维护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形象;另一方面在私底下接受供应商吃喝玩乐的邀请,包养情妇。


谭仁林把大量的时间花在酒色世界里,经常出入高档会所。甚至在被留置的前一天晚上,依然喝得不省人事。第二天九点钟,才醉眼朦胧到办公室。被办案人员带走时,浑身上下都是浓浓的酒气。


肆无忌惮,导致“百病”丛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日益深入,反腐败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谭仁林并没有及时收敛收手,反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更加疯狂地敛财,贪婪之心更甚。


“我个人在党性锻炼和学习教育方面,抓得不严格、不仔细、不入心,平时学习都敷衍了事。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述廉述职会议,也没有认真开展自我剖析、批评和检讨。没有真正把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同自己所犯错误联系起来,没能知错知止,主动向组织汇报、检讨。”谭仁林在忏悔中说道。


一次次尝到好处费和回扣的甜头,谭仁林越来越肆无忌惮。每次1万元至2万元的好处费,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贪欲,动辄收取的高额医疗设备采购回扣,成了他“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甚至还主动纵容下属违纪违法。


每次医院采购项目完成后,办公室、地下车库、高速公路路口、酒店等都成为各大供应商表达自己“心意”的地点。有时谭仁林没时间见面,供应商就自己去拿谭仁林的车钥匙把钱放到车里。


担任医院领导职务12年以来,谭仁林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收受各种贿赂800万余元,以骨科的名义收受他人回扣200万余元。在2020年9月被留置前1个月,还收受供应商好处费5万多元。


讳疾忌医,最终病入膏肓


2016年11月,该医院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谭仁林因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河池市委对医院开展巡察,对谭仁林进行约谈函询,要求其就相关问题如实向组织说明。在被处分和组织的提醒下,谭仁林没有认真反省和认识自己的错误,也没有抓住组织给他坦白的机会,反而心存侥幸,对组织敷衍塞责。


为对抗组织调查,谭仁林还从亲戚朋友手上收集了6张他人名下的银行卡,把赃款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存入卡内,企图掩盖罪行。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谭仁林的贪腐行为被公之于众,受到了纪法的严惩。


2021年1月,谭仁林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公职。2021年5月,谭仁林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谭仁林身为精通医术的医生,擅长给患者祛除病痛,但随着职务和权力的提升,逐步弱化了政治思想和纪法的学习教育,以至于在灯红酒绿、糖衣炮弹面前,经不起诱惑,患上了“贪腐病”,完全丢失了党员的初心使命和医生的医风医德,最终病入膏肓,不可救药,把自己推下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教训十分深刻。(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