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巡察情况

    【打印正文】 日期:2017-08-03 08:55     来源:浦北县纪委    作者:浦北县纪委    浏览:501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巡察情况。2017年7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有德、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陈家波向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刘勇志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刘有德代表巡察组向供销社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刘勇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讲话。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5月12日至6月30日,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刘有德指出,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能够发挥核心作用,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在推进供销社系统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职工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落实“四个意识”不到位,政治意识淡漠,对供销系统改革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不够,下属单位的发展偏慢,干部职工意见比较大。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下层联社管理缺失,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尤其混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偏差较大。四是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刘有德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把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必须坚持抓好企业党建不放松,坚决克服责任缺位现象,主动作为,使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三是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松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刘勇志表示,巡察组对供销社开展巡察,既是对供销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又是对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巡察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供销社在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给供销社找准了问题“病灶”。提出的整改要求,站位高远、符合实际、切中要害,开出了治病的“良方”,供销社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供销社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休的县委管理的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