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推动规范集体“三资”管理

    【打印正文】 日期:2024-10-22 22:4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577    

日前,青岛市纪委监委、崂山区纪委监委相继发布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原竹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段京太,竹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段永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信息。这是崂山区纪委监委查处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崂山区纪委监委对接审计、信访、12345政务热线办等部门,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回头看、再梳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5个街道及所辖 87个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清单式、靶向式监督检查,重点对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以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合同整改进度较慢、民主监督程序执行不严等 9 类问题共121个。

形成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向责任部门进行反馈,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强化案件查办,通过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室组地”联动、“协作区”攻坚等方式,查处相关问题3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数8份,推动整改问题102个。

在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深化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编发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分层分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推动相关责任部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出台完善《崂山区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