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扎实开展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打印正文】 日期:2024-04-02 08:0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97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何天华 通讯员 谢进

近日,一场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玉地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马某召开的澄清正名会议,让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反映马某将公共资源黑温泉私自变卖给企业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核实,该举报信与事实不符。为打消马某的思想顾虑,昌宁县纪委监委决定召开澄清正名会帮他放下包袱、重拾干劲。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今年2月,云南省委制定印发《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从深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能力本领、完善关心关爱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等6个方面细化出12条工作措施。

近年来,云南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绘制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对工作程序、手续要求、流程规范等“一图解答”,统一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审批表等,规范澄清正名工作。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回访台账,根据不同澄清对象制定回访方案,并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造册,建立澄清正名办理跟踪台账。截至目前,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开展澄清正名活动1350次。

同时,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惩戒,破解打击诬告陷害“定性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熊某某冒用多人名义反映的问题失实,公安机关对我们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后,确认熊某某构成诬告陷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制定出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强化线索摸排,其他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合力。

2023年以来,全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3件68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务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开展澄清正名和严查诬告陷害是第一步,帮助澄清对象尽快卸下思想包袱,主动干事创业是关键。为此,全省各地多措并举、对症下药,深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会同州委组织部制定《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实施方案》《大理州激励干部奋力拼经济六条措施》,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丽江市制定《容错纠错“正负两清单”落实指引》,明确什么错能容、什么错必纠,提振干部队伍士气,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我们将以工作清单为指引,在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与严查诬告陷害的同时,会同组织等部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与关心关爱、思想疏导活动,引导受处分干部知错改错,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热情。”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