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风劲吹正气扬---2017年钦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打印正文】 日期:2018-02-08 08:23     来源:钦州廉政网    作者:龚福清 钟文洪    浏览:4451    

       蓬勃钦州,正风肃纪足音豪迈,反腐倡廉步履铿锵。

过去的一年,钦州市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定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市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发展新格局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组数据充分说明了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150件,立案审查978件,结案9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3人,同比分别增长160%、26.2%、20.1%、19.9%。

落实落细责任,扛责在肩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是关键。

去年,钦州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转变理念、改进作风,出台《钦州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实施“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实现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在市、县(区)、镇、村四级党组织全覆盖。

市委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躬身施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市委书记按照清单事项,认真“照单履责”,先后1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经常带队到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调研,带头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主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每位常委根据岗位职责,亲自制单,分别到分管部门或领域开展廉政约谈、谈话提醒工作,带队到县(区)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不能当“甩手掌柜”,“掉链子”势必要“挨板子”。 全市对各县(区)和30个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跟单考责,督促整改问题72个。全市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六大纪律”不力问题以及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失职失责行为60起,对10个党组织和87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诫勉谈话28人,其他处理110人。

2017年9月26日,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市县镇三级共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赵冠雄 摄)

 

转变执纪理念,挺纪在前

各级纪检机关回归党章“原教旨”,围绕新时期新形势新常态及时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方式,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率先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

建立“双向约谈”机制,对有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线索模糊不具备调查条件、情节轻微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干部,把他们请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

对重要案件和系统性、苗头性问题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2017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置2368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2243人,占处置总人数的94.7%。

同时,推进标本兼治,制定出台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加强市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执纪执法机关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制度等重要规范性制度10多项。强化纪律教育,市、县(区)两级开展党内法规宣讲150多场次;利用“2·14”专案的典型案例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召开全市3000多名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收到良好警示教育效果;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勤廉榜样”,开展勤廉家风巡回宣讲“六进”活动,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评选宣传“勤廉榜样”11人,1人荣获中央纪委嘉奖,2人被评为自治区勤廉先进个人在全区宣传。

2017年6月30日,王革冰、黄海昆等市领导观看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王湖禄 摄)

 

深化政治巡察,“利刃”出鞘

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

市委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党的“六大纪律”。

“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薄弱”“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存在慵懒思想问题”“ ‘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有的部门以行政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让现场的党员领导干部脸红、出汗。

注重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率先出台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机制,依据巡察结果调整交流干部23人,谈话函询265人。针对前两轮巡察工作存在的进度不平衡、错位重复、信息断层问题,创新实施市县同步、对象同巡、信息同享“三同巡察法”,构建上下联动巡察新格局,得到中央巡视办《巡视参考》刊发推广和自治区党委充分肯定。

2017年,完成五届市委第二、三轮巡察和县(区)党委首轮和第二轮巡察。全市共巡察单位117个,发现问题1345个,移送问题线索621件,转立案108件。办理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移交信访件220件,办结率100%。

2017年5月16日,市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查组深入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黎小兰 摄)

 

聚焦重点领域,正风肃纪

2017年,我市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等重点领域,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突出整治私车公养、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问题。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抓经常、经常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四风”积弊,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0件,处分109人,其他问责处理18人。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纪律保障。市委高规格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场推进会,精心安排部署,持续发力,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把发现扶贫领域问题作为市、县巡察重要内容,组织全面核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五保、危房改造、救济救灾、扶贫贷款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着力发现了一批基层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站党风廉政监督机制的意见》,在全市245个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率先推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开展监督检查1812次,谈话提醒1135人,下发廉情预警通知书203份,收集问题线索997件,转立案80件,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打通基层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助力扶贫攻坚,得到自治区党委充分肯定。

2017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310件,处分2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问责处理31人,先后54批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4个。

2017年11月1日,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扶贫领域巡察调研

活动。(黎小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