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协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打印正文】 日期:2015-09-01 16:42     来源:本站    作者:电教中心    浏览:5965    

  日前,浦北县纪委针对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办信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协办制度,以提高办信工作水平取信于民,努力实现办信查案“五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成立信访举报工作协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信访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将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力量进行整合,组建六个协办小组,建全信访监督网络,及时发现信访苗头,掌握信访动态,化解信访难题。

  二是排查问题解决到位。由协办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由各协办小组组长组织开展信访排查工作,了解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采取直查、快办、早结的原则,及时解决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避免集体访、越级访等情况发生。

  三是督查督办到位。信访举报工作协办领导小组严格履行信访件交办手续,限定协办小组办信的办结时限,确保信访件查办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的,要求相关协办小组责任人做出说明。同时采取“提醒式”、“对帐式”、“指导式”、“跟踪式”等督办方式,对转办信访件进行督办,确保案件办理时效。
  
  四是办理结果反馈到位。信访工作协办领导小组坚持实行办信反馈制度,对匿名反映的信访问题,调查之后,由协办小组负责在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对实名反映的信访问题,由协办小组向反映人进行当面反馈,听取反映人意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是责任追究处理到位。把协办小组的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协办小组成员及其单位查办信访件完成任务好的,作为年度考核加分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对协办小组成员及其单位无故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取消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