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推行“阳光反馈”机制 澄清正名添干劲

    【打印正文】 日期:2023-10-08 08: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汪务清 朱思齐    浏览:929    

日前,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通报关于对该局办事员李某违纪问题的调查结论,为之前对他的相关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此前,灌南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李某违纪问题的举报,经查实后发现并未存在相应问题。为消除举报人的质疑,也为减轻李某的心理负担,县纪委监委邀请该局党委成员、党员代表、科室代表召开澄清正名会,公开说明调查情况。

通过召开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阳光反馈”,是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的举措之一。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要求各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理结束后,对查不属实、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事项进行梳理和评估研判,精准把握澄清方式和范围。对实名举报的,严格落实反馈制度,及时回复调查结果;对匿名举报或在一定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公布调查结果,变“向个人反馈”为“向多人反馈”,既为被反映人澄清,又消除群众的困惑质疑,着力减少重复信访举报发生。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为2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对信访问题调查结果进行‘阳光反馈’,就是要让干部在阳光下成长,不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卸‘包袱’添干劲,也是一次现场党风廉政教育,给干部一个警醒,还群众一个明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优化“阳光反馈”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担当干事者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能。